美容店员工上班发朋友圈推销被扣工资还要求

在我们日常生活中,不少劳动者都曾经遇到过被公司拖欠工资的情况,甚至还有的人被公司长期拖欠工资报酬,农民工被拖欠工资的案例屡见不鲜。如果我们遇到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时候怎么办呢?我们可以通过法律的途径来维权,或者是向有关劳动部门举报,或者是直接申请劳动制裁,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。

在依法向用人单位的过程中,我们也可以向网站上面的劳动争议专家律师咨询解决方法,以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。近日,湖北襄阳的丁小姐在离职的时候被老板扣下工资,还被老板要求支付店铺房租,理由竟是上班时发朋友圈推销了产品,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呢让我们来看看。

美容店老板

近日,湖北襄阳。在美容店上班的丁女士跟记者说,自己因做微商,上班时发朋友圈推销了产品,结果离职时被老板以这个理由扣下工资。因为丁女士朋友圈买产品的顾客本身是美容店的客人,于是店老板找她索要门面费,要求抽成,为此丁女士感到很冤枉。丁女士反映,老板说自己上班时间都在朋友圈卖眼罩了,因为自己发朋友圈都是上班发的,实际上买眼罩的客人只有两个,每个客人买了3个,也就是说只卖了6个眼罩。

在丁女士看来老板的意思是上班不应该发朋友圈,但是丁女士认为上班发朋友圈并不影响到自己的工作,老板就说是上班制度。但是上班不能发朋友圈的制度该老板并没有提前告知丁女士。因为丁女士的微商产品的客户还是美容店的客户,店老板还反过来跟丁女士索要门店费,卖出去的眼罩的还要抽成。该店老板面对记者提问的时候,她就说别人一天能做几个顾客,而丁女士一天就在那玩,而且来上班之后一直都是在卖她自己的产品,都没销售过美容院的产品,目前双方还在协商当中。

有律师表示,丁女士跟美容院并没有签订任何合作协议,双方没有就合作的事宜达成过一致,单方认可的合作关系显然是不能成立的,如果单位认为劳动者利用工作时间做了私事,侵害了单位的利益,给单位造成了损失,那么当然可以要求劳动者作出相应的赔偿,结合本案来看,仅仅因为丁女士卖了几个眼罩,就要要求她承担一个月的房租的话,没有事实和法律的依据。

很多网友对这件事也是保持不同的看法,有网友认为丁女士以工作之便获取个人利益,用公司的客户养自己,明显的利益冲突,这不合规,公司也有理由开除丁女士,扣除丁女士的工资。也有网友认为,自己上班期间尽职尽责就行,发朋友圈又影响美容店做生意,也不是故意卖给美容店的客户的,这个老板就是不想发工资,还找支付房租这么奇葩的要求来威胁而已。

笔者认为,单单是因为在朋友圈卖了几个眼罩,就被老板要求支付房租,以及抽提成,这明显是不合理的,因为主要的经营者是这个美容店的老板,并不是丁女士,而且丁女士只是在朋友圈卖了几个眼罩,并不是在美容店大张旗鼓实体经营,支付一个月房租明显不合理的,而且也没签订什么合同。鉴于美容店老板说丁女士在上班大部分时间用来发朋友圈,情况属实的话,对美容院造成损失的话,美容店也可以要求丁女士作出合理的赔偿。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,具体实际的处理方法还是要相关劳动部门处理为准。

对于这件事大家有什么看法呢?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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